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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六章悲惨的李敢

    皇帝是一种生物。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皇帝总说自己是龙。

    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对龙的评价都不是很好。

    在东方的神话体系中,龙高兴的时候可以兴云布雨,不高兴的时候就会掀风鼓浪造成无边灾害。

    善恶只在一念间。

    西方神话体系里的龙,除了喜欢金币之外,就是喜欢抓一个漂亮的公主关在塔楼里,公主对他来说是没什么用处的,他之所以这样做,唯一的原因就是很无聊,搞点事情让人间忙乱。

    秦皇,汉武,是两个功标千秋的两头龙。

    一头正躺在云琅脚下的坟墓里等待起死回生,另一头正在人间掀风鼓浪,意气满满的准备绞杀匈奴。

    对与错不要紧,反正都是万世功业。

    山阴处的野葱长得正好,云琅收割的不亦乐乎,太宰觉得自己被侮辱了。

    刚刚才说完进入皇陵的法子,这个人怎么没有半点心动的表现,居然能愉快的挖野葱?

    难道说伟大的始皇帝在他眼中还比不上一顿白水煮羊肉?

    老虎回来了,没有发现附近有人,这让云琅非常的开心。

    他不相信有谁能在小小的山林里避开老虎的搜索。

    “你真的不想进去看看?”太宰第一百零八次问道。

    “皇陵的事情只适合在皇陵里面说,在外面就不要再提了。”

    “哼,我要是不提,你打算一辈子都不提是不是?”

    说完话,就怒气冲冲的径自走了。

    云琅跟老虎就眼看着他强横的穿过灌木林走远了。

    云琅抓着老虎耳朵道:“老家伙的身子骨好像还不错。”

    回头看一眼始皇陵,云琅就想把这事给忘掉。

    他打死都不信始皇帝会对太宰以及守卫们毫不保留的持信任态度,从皇帝的角度,从一个走一步看八步的英雄角度看,这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每一次进皇陵,其实就跟把脑袋塞进老虎嘴没有区别……

    宁教我负天下人,休让天下人负我,这两句话是一种境界,能说出这种话的人一般都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

    曹操是枭雄中的枭雄,所以他把这句话说出来了,始皇帝是一个阴损的英雄,所以他不说,只做!

    云琅当然很想去始皇陵看看,而且是非常的想,在后世已经参观完毕了兵马俑,即便都是些破破烂烂的泥人,也把云琅看的血脉贲张,恨不能化作泥人跟那些远古的精灵站在一起组成无敌的战阵。

    当然啦,那是在确定没有流沙掩埋,没有乱箭飞出,没有乱石砸下来,没有翻板,没有陷阱,没有僵尸,没有鬼魂,没有乱七八糟的吃人虫子的情况下,他才有那样的感觉。

    前面站着可以勾搭的漂亮导游,旁边站着衣着性感的美女,后面站着一群虎视眈眈的保安,耳朵里听着特意制作的辽远雄浑的古音,自然可以肆意的幻想,疯狂的迷醉。

    就算是想成神经病了,也确定会有人把你拖去精神病院,总之来说,安全第一。

    至于现在的始皇陵……云琅只要想想这些天那些羽林孤儿们在他家打造的各种奇奇怪怪的兵刃,他就不想进始皇陵,一点都不想进去。

    只有太宰这种把殉葬始皇陵当成毕生追求的人才会不顾那里面暗藏的杀机,一次次的把自己送进虎口。

    云琅把手探进老虎嘴,抚摸着老虎的两颗巨大的犬齿……只要老虎闭嘴,他的手就会从手腕处断掉,老虎的牙齿比铡刀都他娘的锋利!

    下了山,就是一片一望无垠的麻籽地,老虎吼了一声,麻籽地里顿时就会跑出几个光屁股男人出来,而家里的妇人们,却会用麻籽树遮掩着自己的身体,瞅着云琅吃吃发笑……越发的无法无天了。

    光屁股男人被老虎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跑不动了就装死狗往地上一躺随老虎干什么。

    通过这么长的时间交往,他们也知道云家的老虎不吃人,大王现在确实不吃人,只是探出大爪子按住男人的脑袋,在地上用力的摩擦几下,就算是惩罚过了。

    这对他们来说不算事,有些不要脸的还敢远远的问云琅,家里要不要男仆,有些还挺胸腆肚的向云琅夸耀他们强壮的身躯。

    一个光屁股男人冲着另一个男人摆姿势,这他娘的实在是太恶心了,于是,云琅就让老虎再惩罚他们一次。

    老虎一年只发情两个月,人却一年四季都在发情……或许这就是人类之所以能成为万物之灵长的原因所在。

    一个忧郁的年轻人骑着马走在田间小路上,他的战马屁股后面还拖着一辆两轮的轻便小车,小车上装着一个巨大的包裹。

    老虎突然出现,战马被吓得好惨,扭身就要跑,却被马背上的年轻人生生的给控制住了。只能在原地打转子。

    年轻人见老虎并未攻击他,而是横卧在小路上,就跳下马扬声喊道:“云司马可在?”

    云琅从路边的桑田里穿过来笑道:“去修整兵刃?”

    年轻人拱手道:“羽林郎李敢见过司马!”

    云琅笑道:“算了吧,我现在都成羽林之耻了,就别来这一套,将军给你休沐时间了?”

    李敢也是一个痛快的汉子,拱手道:“七日!”

    云琅撵走了老虎,让它自己回家,李敢的战马这才安静了下来。

    他羡慕的瞅着老虎道:“如此灵兽,羡煞旁人。”

    “你要是有空去捉一只月子里的老虎,亲自养上三五年,这样的灵兽你也有。”

    李敢闻言大喜:“原来如此,某定要捉一只回来饲养,将来上了战阵也有一个好帮手!”

    云琅摇头道:“你想多了,军营里养老虎,要是被将军发现你的老虎惊扰了马队,他砍死你的速度比匈奴砍死你的速度快多了。”

    李敢也是一个痛快人,闻言大笑道:“平日里带着狩猎也不错,进了军中,可能真的会被将军砍死,那就太冤枉了。

    这几日就劳主人家照拂了。”

    云琅瞅瞅那个巨大的包裹,见一张巨弓露在外面,就叹息一声道:“四担弓?”

    李敢也叹口气道:“只能开三次!”

    “为什么不用三担弓?”

    “我耶耶用五担弓,我两位兄长都用四担弓,我用三担弓很丢脸。”

    “狗屁话啊,你耶耶一辈子的时间都用在弓箭上了,用不了五担弓才让人看不起,你兄长已经长成,虽然力有不逮,人家的身高摆在那里,身高力不亏,就你?现在一副豆芽模样,还是老老实实的用三担弓吧,免得伤了身体,后悔莫及。”

    李敢怒道:“我偏偏要用四担弓。”

    云琅耸耸肩膀道:“那就没法子了,羽林军中尽出棒槌,只要你愿意,随你。”

    十四五岁的少年其实都是病人……他们的世界是混沌的,最喜欢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情,有时候明明知道是错的,也会继续坚持,多撞几回墙之后就好了。

    用不着别人去教导,教导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羞辱。

    不过,这个阶段很短暂,撞墙撞明白的就会成为人中豪杰,撞墙撞傻了的,一般就会成为著名的傻子。

    李敢不明白进了云家为什么一定要在滚烫的温泉水里泡一个时辰,他拿来的干净衣衫也被两个仆妇拿走装在罐子里面煮。

    “我很干净!”

    李敢愤怒的大叫,不过,他很快就不喊了,因为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子用一块麻布在他身上用力的一搓,成卷的污垢就从他的肩头掉了下来。

    “该死的!我经常沐浴的啊——”

    被人搓澡其实是一种莫大的享受,虽然有些痛苦,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其实这是人从婴儿期就养成的习惯,每一个人其实都渴望被同类抚摸,只是年纪大了之后,就将这种近似羞耻的感觉给屏蔽掉了。

    一旦有了正大光明可以享受这种快感的时候,即便是不愿意也会很享受的。

    当然,变态一点的就会追求更进一步的快感,比如刘彻,比如张嫣,此不为人所道也。

    洗干净了的李敢其实算是一个长相不错的男子,浓眉大眼遗传自他的父亲李广。

    飞将军之名虽然强悍,却也是最让人惋惜的一位将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几乎成了悲剧的典范。

    至于李敢,就更加的可怜了,他是被霍去病给射死的……

    云琅蹲在二楼瞅着白净的李敢在一楼狼吞虎咽的吃饭,他就觉得很有意思,怎么才能让这个家伙把饭一辈子的吃下去呢?至少要吃到三十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