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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仁慈的苏稚

    自从怀孕之后,苏稚就很少再动刀子了。

    即便是梁翁要杀鸡给她补身子,她也坚决的要梁翁把那只好看的老母鸡带到她看不见的地方去杀,还嘱咐梁翁把鸡喂得饱饱的再杀掉。

    吃鱼的时候一定要把鱼头去掉,要不然两只死鱼眼睛盯着她,她吃不下去饭。

    跟随她的丫鬟算是便宜占大了,这段时间,苏稚有事没事就发大量的赏赐下来,以至于抽过来伺候她的丫鬟满头珠翠,挑选婆家的眼光都高了不止一个层次。

    云氏的丫鬟都比较势利,由于是自由身,见苏稚发钱发的多,都喜欢伺候苏稚,不喜欢伺候新到云氏的卓姬。

    卓姬并不在乎,她一股脑的将自己的钱都给了宋乔,每天就靠自己的那点例份过穷日子,还过的乐此不疲。

    以前跟随她的丫鬟侍女都被她给打发掉了,如今有的都快要成母亲了。

    没钱没势的卓姬现在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鼓捣她的院子,墙根丢一个破瓮,就装满土,种上一枝红杏。

    石板路上光秃秃的不好看,就洒上草籽,细心浇水,没几天石板路的缝隙里就长满了绿油油的软草。

    早上去荷塘里采一枝含苞待放的荷花,再摊开笔墨,在白纸上用淡墨将这朵荷花的模样留在纸上。

    或者靠在花窗边上,头发也不梳,就随手拿出一枝洞箫吹奏上一曲,等那些小鸟被她吸引过来,就洒上一把粮食,引来了更多的小鸟。

    云琅回来的时候,她就准备几样爽口的小菜,跟云琅对坐在长廊里饮上几杯。

    日子恬淡的如同一幅画卷。

    苏稚挺着大肚皮螃蟹一般的走进卓姬的院落,见卓姬正在小小的竹林里面挖夏笋。

    就凑过去道:“这东西寒、湿、毒不是好东西。”

    卓姬停下手里的花锄,擦拭一下额头上的汗水道:“腌制之后冬天吃。”

    苏稚瞅瞅卓姬篮子里不多的几根夏笋,撇撇嘴道:“你现在整日里就忙碌这些事情?”

    卓姬笑道:“以前不懂事,以为只要有钱了,就能拴住男人的心,后来发现,不是那么回事,越是有本事的男人啊,就越是鄙视女人有钱。

    他们喜欢丢给女人一堆钱,然后心安理得的享受女人伺候他们。”

    苏稚点点头道:“是啊,是啊,我总是偷夫君的钱,他每次都会发现,每次都会埋怨我,却从不把装钱的罐子挪开,就等着我去偷呢。

    他可能喜欢我偷他的钱。”

    卓姬洗过手之后,摸摸苏稚的肚皮,肯定的道:“该是一个男子汉才对。”

    苏稚挠挠头发道:“我也觉得是个男胎,以为夫君会喜欢,他却说,只要是我们的孩子,男女并不重要。

    你说,我要是一气生两个,一男一女你觉得好不好?”

    卓姬羡慕的点头道:“那该是多大的福气才能一双成好啊,姐姐我的年纪大了,这一辈子看样子只有云音一个了。

    云氏人丁不旺,妹子当多生几个才对。”

    苏稚看着卓姬依旧曼妙的身材,不确定的道:“三十六岁不算大啊,我在医馆里曾经为一个五十一岁的婆婆接生过,就是过程太危险了。

    好了,不说这些了,你继续挖你的笋子,我再去溜溜腿,夫君说孩子太大就不好生了。”

    目送苏稚离开,卓姬叹了口气,摸摸自己平坦的小腹,也没了继续挖笋的兴致,提着篮子回到了小楼。

    平叟须发皆白,坐在廊下不断地打着盹,见卓姬回来了就笑呵呵的道:“今天收获如何?”

    卓姬放下篮子,取了一杯茶水轻轻的啜饮一口道:“心情原本不错,苏稚来了之后,我的心情就不太好了。”

    平叟笑呵呵的指着卓姬道:“羡慕人家有身孕?”

    卓姬低头看看肚子道:“该生一个男娃的。”

    “有了云音你还不满足?”

    卓姬噗嗤一声笑了。

    “我从来都是一个贪心的女人,好男人我要,机灵的闺女我要,男娃我也想要,要不然啊,我半生的努力岂不是就付之东流了?”

    平叟笑道:“这世上的人啊,都是贪心不足的,要知道平淡的日子才是好日子。

    要是不走运活在人不如狗的乱世,嘿嘿,你就没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心思。

    你不自觉的现在的日子很好么?

    你这个大女啊,从一个孤魂野鬼变成了一个有家的人,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能这样悠闲到死,人生一大快事啊。”

    “告诉你了,女人都是贪心的,得到了就要得到更多。”

    人的年纪大了,就很喜欢晒太阳,似乎只有这样做才能挽留住身体里不多的热量。

    平叟把半边身子暴露在阳光下,张开少了几颗牙齿的嘴巴自言自语的道:“云琅就是一头驴子,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丫头啊,你的法子不对头……”

    苏稚从卓姬那里获得了足够的骄傲感,这才来到荷塘边上,刚才看见卓姬的花厅里摆着一束荷花,样子非常的漂亮,味道应该也很好,她也想要。

    “小子,给我折一些花上来。”

    金日磾大梦初醒,浑身都被汗水湿透了,正蹲在荷塘边上洗脸,忽然就听见了一句颐气指使的话。

    想要发怒,回头见是苏稚,不知为何,心跳的厉害,连忙跳上荷塘边上的小船,迅速的撑船到池塘里,找了几朵最漂亮的荷花,小心的去掉了毛刺,这才上岸,将荷花捆成一束送到了苏稚手中。

    苏稚接过荷花,嗅嗅花蕊散发出来的香味,满意的对金日磾道:“不错的匈奴小伙子。“

    金日磾躬身道:“听闻女先生乃是医家圣手,小子心中有一疑问,已经困惑我好久了,不知该不该问。”

    正感无聊的苏稚忽然听到有人求教她关于医家的事情,立刻就来了精神,笑眯眯的看着金日磾道:“有话就说,云氏可没有藏着掖着不告诉别人真学问的习惯。”

    金日磾仔细回忆一下刚才梦中的场景梦,艰难的道:“我在一些杂书上看到有人说,医术高到极处,即便是斩头,剖心也能继续活下去吗?”

    苏稚笑道:“未来可能会有这种可能,直到目前,我们只能只能做到剖腹,清理五脏六腑而后人或许能活。

    至于斩头,这是一门极为高深的学问,我以前以为连接人生命的东西是血脉,后来解剖了很多尸体之后,又发现了神经这个东西,发现神经之后,我以为连接人生命的东西不仅仅是血脉更神经,应该还有更加复杂的未知领域。

    至于摘心,这个要比斩头来的容易些,因为很多人即便是砍断了头颅,他的心跳还会持续一段时间,我以为这段剩余的心跳时间就是关键。

    如果摘心之后,能迅速的在这个时间里将一颗活的心替换上去,那个被摘心的人未必就不能活。“

    金日磾听苏稚这样说,汗水又开始流淌了,云家人从来都不愿意说实话,如果按照云琅做事情的法子来推断,苏稚说斩头,摘心之后的人未必就会死,那就说明,他们家一定有秘法可以让斩头,摘心之后的人复活。

    苏稚身子沉重,站时间长了,腿脚就会发麻,就捧着一束荷花坐在廊道上道:“医家能做的事情其实非常的有限,也就是说,凡是能被我们治好的人,其实就不是该死之人。

    这就是药医不死病这句话的来源。

    每一门学问都有他的深度与广度,我钻研医家之术这么多年,最深的领悟就是,学的越多,见识的越多,未知的领域就越是广大。“

    见苏稚说的真诚,金日磾狂跳的心渐渐安静下来,他想了良久才道:“现如今,斩头,摘心之人能否活下去?”

    苏稚突然爆发出一阵剧烈的大笑,大肚婆这样笑自然是不合适的,苏稚抱着肚子笑了一阵就掩着嘴道:“也不知道你这心思是从哪来的。

    匈奴小子,莫要异想天开了,我这就肯定的告诉你,你的头被斩掉了,那就死定了。

    你的心为剜掉了,也是死定了,哪怕世上最高明的医者,也挽救不了你。”